因单位工作及业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基本程序为:报名-审核-笔试-资格复审-外语口试-面试-政审-体检-入职。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武汉市招商局/招商专员7名、武汉市会展办/会展专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要求
岗位一:武汉市招商局/招商专员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
2、计算机类、机械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生物工程类专业1名;
3、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金融学类、电子商务类、工商管理类专业3名;
4、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1名;
5、德语专业1名;
6、韩语专业1名;
7、具有2年以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或海外留学背景者优先。
岗位二:武汉市会展办/会展专员
1、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全日制本科),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具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具备一定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
4、具备美术、文艺、体育特长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5、法务岗1人,须法学类相关专业;
6、综合岗(一)1人,须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文类、新闻学类、法学类相关专业;
7、综合岗(二)3人,中文类、新闻学类、法学类或财务类相关专业;
8、业务岗3人,经济类、贸易类或会展类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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