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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夏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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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等的规定,现将江夏区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对象

参加了由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报考了江夏区教育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在江夏区教育局招聘岗位数1:3范围内的考生(已入围考生加入“江夏2018公招资格复审”群,群号622893486,加群明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4月27日--28日,地点为江夏区教育局319室(江夏区纸坊街东林街9号)

4月27日: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特校语文、特校美术

4月28日: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生物、初中历史、初中美术、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江夏区教育局319室(江夏区纸坊街东林街9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对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笔试入围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一)应届毕业生

1、《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需另留一份,面试时需要)

2、笔试准考证(本人需另留一份,面试时需要)

3、二代身份证

4、学生证(需注册)

5、就业协议书(必须写有本人姓名,未签、全套)

6、毕业生推荐表(表中要有学校教务部门印章的成绩单)

7、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8、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9、普通话证(初中语文、小学语文、特校语文教师岗位出具)

10、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能办理派遣手续的书面证明。

11、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的照片2张(2寸,照片不需装订)。

(二)往届毕业生

1、《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需另留一份,面试时需要)

2、笔试准考证(本人需另留一份,面试时需要)

3、二代身份证

4、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5、就业协议书(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出具,必须写有本人姓名,未签、全套)

6、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08年及以后取得的教师证,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证书查验信息)

7、普通话证(初中语文、小学语文、特校语文教师岗位出具)

8、毕业证、学位证、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证书查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就业报到证(尚未初次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出具)

10、资教生需提供与省教育厅签订的资教生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11、湖北省统一招录的农村义务教师需提供现工作学校及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3、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的照片2张(2寸,照片不需装订)。

五、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或电话复审,一律视作无效。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作自动弃权。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发放《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

六、咨询电话

027-81820014

武汉市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汉 市 江 夏 区 教 育 局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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