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马乐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对马乐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朵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朵莎女士的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朵莎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朵莎,女,197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99年7月至1999年10月在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科任科员;1999年10月至2007年5月先后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办公室、股权及投行业务部、资产经营管理部、投行业务部工作;2007年5月加入东兴证券,曾任投资银行总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质量控制部副总经理,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
朵莎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于2020年8月18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办公电话:010-6655?5171
传????真:010-6655?5397
邮????箱:dshms@dxzq.net.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5层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9日